初读《目送》,刚升高中,被那份淡淡的忧伤打动;再次读它,我已到外地求学;最近一次读它,以老师的身份备课,给高一的孩子讲解。人生阅历有所增加,感悟更多。
《目送》作为一篇抒情性散文,无处不散发着真挚感情。平淡的语言心平气和地叙述“我”作为母亲和女儿目送亲人,这其中传达出的骨肉之情很深,深刻到足以让每个人落泪。
初读《目送》,感触最深刻的是父亲送女儿到学校,把车停在侧门,担心让女儿丢脸,尤其是离开时作的解释,刻意提醒自己和女儿保持距离,并假装随意离开,“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,我还站在那里”,言语简单,却自然而然地将女儿的依恋、不舍、无奈这样复杂又真实感情流淌出来。作为读者的我,作为一个女儿,深切体会作者的那份情,每每读到这处,眼圈不觉变红了。唯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读者的心。全文中离别伤感的情绪感染着我,读罢不禁联想到自己成长,习惯于目送他人,一直到那个身影模糊远去。这样的情,是共通的。
好的文章,真的感情,会让读者融入那份情绪,由文及己。
通常,感情之真需要文辞之美来辅助。只言片语,运用得当便能牵引出点滴情绪。
安华第一次上小学,离开母亲,“怯怯的眼神,打量着周遭,不断回头”,这是他第一次经历离别。在陌生的环境,此刻的孩子深深依恋着母亲。等到他长大,“我”送他机场他“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,一寸一寸往前挪”,而他“闪入一扇门,倏然不见”。他勉强地接受母亲的真情,母子间心灵距离渐行渐远。没有大段描绘,只是几个字眼“怯怯”、“打量”、“不断”、“跟”、“挪”、“闪”,类似于诗歌创作中的炼字。对比出母子关系的变化,彼此的心情。
通篇而言,文字朴素,平实无华。总体基调是淡淡的悲。但是其中偶有活泼的字眼,送16岁的安华他“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”,看是滑稽,又刺痛人心。还是和总格调相统一。
再读《目送》,我发现那字里行间洋溢着与生命素面相对的真诚与理解。作者对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场景做了深刻思索,冷静分析,小中见大。
首段中,在送完安华后,作者写道:“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,越过了树篱,沟过行人的头发”,这样的描写并非无由来,实则在预示最后的结局。小小的景色描写,道出一个这样的哲理: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,亦或是人类总会经历成长,总有一天会成熟,自立,越出母亲的树篱,走向自己的世界。
同样在首段还有这样一句话“一件事情的毕业,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。”句子很短,含着大智慧。成长中一个终点必然联系着另一个起点,不断,继续,延伸,构成生命。
与同样以亲情为切入点的《背影》相比,龙应台的《目送》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温暖,还能由“我”三次送子,三次送父中多一份儿对生命本质的思考。三次目送儿子,由小学到交换生再到大学,是一个生命成长自立的过程。三次目送父亲,由健康到衰老再到永别,一个生命日益老去,步入终点。“我”作为母亲和女儿,目光牵挂着生命的始终。这一切都是自然的过程,无法预设,无法阻拦。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“不必追”。
我们重复上演着目送,作者从中总结出永恒的真理。“所谓父女母子一场,只不过意味着,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。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,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。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:不必追”。这段话在文中出现两次,让人读罢深感酸楚落寞。但又能体会到这其中有我们难以言表的共同的感受。我想,正是由于这样的共鸣,才能这段文字,在华人圈广为流传。
现在重读《目送》,了解龙应台的身世才会更懂得她在失去父亲时的绝望,1949年,母亲了安全起见把尚在襁褓的男孩留在湖南火车站,想着与丈夫团圆后再接孩子,谁知一别就是38年。乡愁是一湾窄窄的海峡,从出生起,她的身边只有父母,其他人青年时就会经历过的亲人生死,她到中年第一次经历,在台湾仅有的亲人失去一半。成人世界里的那份无可奈何,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
少年听雨歌楼上。红烛昏罗帐。壮年听雨客舟中。江阔云低、断雁叫西风。而今听雨僧庐下。鬓已星星也。悲欢离合总无情。一任阶前、点滴到天明。三个人生阶段,三种不同感悟,一个完整的人生。
真挚情感流畅,文字微言大义,让《目送》目送来一批又一批读者。
太原新东方学校优能中学部 王永祥